解读单位: | 发布日期: | 2022-10-19 | |||
来源: | 襄阳市政府网站 | 主题词: | |||
解读类型: | 其他 | 解读方式: | 文字方式 |
一、制定背景是什么?
为规范襄阳市政务数据资源管理,充分发挥政务数据在建设数字政府、服务企业民生、完善社会治理的作用,有效支撑全市“一网通办”服务体系及“一网统管”场景应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湖北省政务数据资源应用与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二、什么是政务数据资源?
政务数据资源是指政务部门在依法履职或实施公共服务中制作或获取的,以电子化形式记录、保存的文件、资料、图表、图像、音频、视频、电子证照、电子档案和数据等各类非涉密数据资源。
三、《办法》适用的范围?
适用于我市行政区域内行政机关以及法律法规授权具有公共管理和服务职能的组织所进行的非涉密政务数据资源采集、存储、治理、共享、开放、分析、应用和销毁等全生命周期管理。
四、如何管理好政务数据资源?
一是明确政务数据资源管理职责。市人民政府领导本级政务数据资源管理工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负责本辖区政务数据资源管理相关工作。同时,对市行政审批局、市大数据中心及其他政务部门的相关职责进行了明确。
二是统一政务数据资源目录管理。全市各政务部门对履职过程中产生的数据和需要其他部门提供的数据目录进行全面梳理,编制形成政务数据共享责任清单、需求清单、负面清单和政务数据资源目录。
三是规范政务数据归集和挂接。相关政务部门及时、准确、完整做好政务数据采集工作,并指定牵头部门对相关基础数据库、主题数据库进行归集、管理和维护,同时开展历史纸质材料数字化改造。
四是提高政务数据质量。对相关政务部门提供政务数据的数量、质量及更新频率进行监管,对发现的疑义或错误数据及时进行修复、清洗和治理。
五是强化政务数据共享。对政务数据共享过程中使用方、提供方及管理方的职责及权利进行明确,没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依据,提供部门不得拒绝使用部门提出的共享要求,不得以部门内部管理办法作为不予共享的依据。
六是做好政务数据开放。各政务部门制定政务数据开放目录,将民生保障服务及社会公众和市场主体关注度、需求度高的政务数据,优先向社会开放。
七是确保政务数据安全。对政务数据采取分级分类保护,相关政务部门建立政务数据安全相关工作机制,有效处置和防范安全事件。
八是加强监督与考核。对全市政务部门政务数据相关工作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纳入全市“一网通办”等考核范畴定期进行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