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北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省政府令第262号,以下简称《规定》)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编制〈信息公开指南〉和〈信息公开目录〉的通知》(鄂政办函[2006]26号,以下简称《通知》)精神,本机关掌握的政府信息,除依法免予公开的外,凡与经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相关的政府信息,均应予以公开或者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提供。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本机关编制了《襄阳市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指南》。
一、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本机关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本机关编制的《襄阳市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本机关的网站上查阅《目录》,也可以到襄阳市教育局办公室查阅(具体地址:襄阳市襄城区运动路93号)。
● 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信息,本机关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和在当面受理点公开两种公开形式。本机关具体网址为:http://jyj.xiangyang.gov.cn/,本机关还将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有关报纸和杂志报道等辅助性的公开方式。
● 公开时限
各类政府信息产生后,本机关将尽量在第一时间内予以公开,最晚自信息产生后的20个工作日内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受理机构:襄阳市教育局;
办公地址:襄阳市襄城区运动路93号;
邮政编码:441000;
工作时间:8:30-12:00,14:30-18:00(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710-3537623;
传真号码:3537623;
电子邮箱地址:jyj@xiangyang.gov.cn。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本机关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通过互联网、信函、电报、传真等途径向本机关申请获取。本机关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本机关不当面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确需当面申请的,由市档案馆设立的政府信息公开当面申请受理点统一受理。
● 公开范围
本机关首批可以依申请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本机关编制的《目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本机关网站上查阅《目录》。
● 受理机构(接受网上和信函、电报、传真申请)
本机关自2006年9月1日起在工作日正式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为襄阳市教育局办公室,联系电话:3518375,传真号码:3518725。通信地址:襄阳市襄城区运动路93号,邮政编码:441021,电子邮箱地址:jyj@xiangyang.gov.cn;受理时间:每周一至周五9:30-11:30,2:30—17:30,国定节假日除外.
● 提出申请
向本机关提出申请的,推荐填写《襄阳市教育局信息公开申请表》也可以在本机关网站上下载。
为了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机关确定信息载体的提示。
1.信函。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2.通过电子邮箱申请。申请人在本机关网站上下载《申请表》填写后发送到本机关电子邮箱内即可,邮箱地址为jyj@xiangyang.gov.cn。
3.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持有效身份证或单位证件到受理机构当场提出申请。
● 申请处理
本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除可以当场答复的外,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本机关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内容不明确的,本机关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说明需要补正的事项和合理的补正期限。答复期限自本机关收到补正的申请之日起计算。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本机关不再处理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收费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行政机关可以收取信息处理费。本机关依照相关规定收取信息处理费,收费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及湖北省财政厅、省发改委《关于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规定执行。
三、其他事项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本机关监督部门投诉,投诉电话:3537623,电子邮箱:xfedu110@163.com、办公地址:襄阳市教育局一楼值班室,邮政编码:441021。此外,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以向监察机关或者上级政府机关举报,接受举报的机关将予以调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