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1158671/2022-00150 | 分类: | 教育 | ||
发布机构: | 市发改委 | 公开日期: | 2021-12-24 | ||
标题: | 关于公开征求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标准意见的公告(已结束) | ||||
文号: | 无 | 主题词: | |||
生效时间: | 终止时间: | 来源: |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中办发〔2021〕40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加强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监管的通知》(发改价格〔2021〕1279号)精神,进一步规范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行为。根据省发改委、省教育厅、省市场监管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工作的通知》(鄂发改价调〔2021〕350号)要求,市发改委初步拟定了襄阳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标准。现就以下内容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和建议:
一、收费项目
义务教育阶段线上和线下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属于非营利性机构收费,依法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由政府制定基准收费标准和浮动幅度。学科类校外培训范围包括道德与法治、语文、历史、地理、数学、外语(英语、日语、俄语)、科学(物理、化学、生物)等国家课程标准规定的学习内容,具体可参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明确义务教育阶段校外培训学科类和非学科类范围的通知》(教监管厅函〔2021〕3号)等文件执行。
二、收费标准
班 型 | 培训费基准价 (元/课时·人次) | 浮动幅度 | ||
市区 | 县(市) | |||
10人以下 | 45 | 35 | 上浮不得超过10%,下浮不限。 | |
10-35人 | 35 | 25 | ||
35人以上 | 25 | 20 | ||
备注 | 1.学科类认定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明确义务教育阶段校外培训学科类和非学科类范围的通知》(教监管厅函〔2021〕3号)等文件执行。 2.标准课时时长为45分钟。实际时长不一样的,按比例折算。 3.对面向普通高中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收费参照本标准执行。 4、襄州区执行县(市)标准。 |
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意见:
1.信函邮寄:襄阳市襄城区铁佛寺路57号发改委136室(邮政编码:441025)
2.电子邮箱:535575839@qq.com
3.电话:0710-3604787(市发改委)
反馈意见截止时间及说明:国家要求,年底前需出台定价方案,因此,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29日,后续若有意见和建议,可继续按上述渠道反馈。